今日完成在職研究所朋友的術科會考曲。為L.v. Beethoven violin concerto in D major, Op.61
此曲是貝多芬為他的夥伴,亦為當時一位出色的小提琴手Franz Clement而寫的。Franz Clement先前曾為歌劇費得理奧提供有用的意見。協奏曲在1806年12月23日,維也納的維也納劇院中為Clement舉行的演奏會(benefit concert)首演。
有人相信貝多芬很遲才完成獨奏部,以致Clement須視奏一些部分。或許為了表示不滿,或為了展示他在充份準備下的能力,Clement在第一與第二樂章之間插入他自己的獨奏作品,僅用一弦,且演奏時小提琴更上下倒轉。
協奏曲首演不成功,接下來數十年很少人演奏。貝多芬死後,協奏曲在1840年代終由約瑟夫·約阿希姆與門德爾松帶領的樂團復興;自此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一直在小提琴曲目中佔重要位置,現今常見演奏與灌錄。
這作品分成三個樂章:
I.不太過分地急速(Allegro ma non troppo)
II.甚緩板(Larghetto)
III.輪舞曲—快板(Rondo - Allegro)